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甘教高函《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2014〕54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组织申报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并将相关材料于2014年11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是:在全省高等学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高等学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重点是在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甘教高函〔2014〕54号教学成果奖申报文件和2014年甘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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